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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06-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6-03-20
文号: 灌政办发〔2006〕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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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县农业机械保有量的迅速增加,从事运输的拖拉机也日益增多,农机交通道路事故时有发生,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2005)1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降低农机事故发生率,确保农机生产安全,决定从2006年3月11日至2006年11月31日,在全县开展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目标,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安全性能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操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加强属地管理,整治异地牌证及超标机;提高各类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发牌发证率、年检年审率;有效遏制农业机械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乡镇。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村组。一是要协助农机监理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农业机械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擅自改装、改型、拼装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报废的机具,一律强制报废,不得使用。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应领取牌证而未领取的机具及驾驶人员,督促其办理登记入户,核发牌证手续。三是对辖区内驾驶操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源头管理,前移农机安全管理关口
    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管理,切实扭转农机检审进度缓慢的局面,将工作重心下移下沉,组织农机管理人员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第一线,培训办证到乡镇,年检年审到村组,宣传动员到农户。要对管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全部登记在册,彻底清理“黑机非驾’’。充分发挥农机安全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月"活动,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严格控制重特大事故,严防群死群伤农机事故发生。
    四、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机道路运输安全
农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合开展对上路农机的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章载人、异地上牌或拒不检审、拒不接受检查或阻碍执法活动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从严诒理。严把拖拉机入户审查检验、发牌发证关和驾驶员领证审核、考试关。办理农机入户必须提交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对本辖区内异地牌证包括超标车辆进行统一整治,取缔异地上牌,全部纳入属地管理范围,规范属地管理和驾驶操作行为。农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相互通报农机管理,道路交通违章、肇事和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农机安全管理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之中,切实降低农机交通事故。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 农业机械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