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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95/2014-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03-21
文号: 灌粮发〔2014〕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制定灌南县粮食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灌南县粮食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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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发〔2014〕4号)和连云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粮发〔2014〕7号)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预防为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县粮食局研究制定了《灌南县粮食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粮食局

    2014321


灌南县粮食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发〔2014〕4号)和连云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粮发〔2014〕7号)全面部署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抑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目的

    为实现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总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以及落实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达到一般隐患整改率100%,跟踪督改到位率100%,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完成率100%,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实现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握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主动权”为目标,深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主要内容的划分原则,结合隐患排查实际工作情况,对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划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类。适用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开展,一是基础管理类隐患,企业自查时主要通过在安全管理部门查阅资料的方法获得,二是现场管理类隐患则需要企业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兼顾隐患的统计分析工作,了解隐患的分布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情况,各单位的具体排查内容包括:

(一)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资质证照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责任制情况,特别是隐患排查责任体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五)储粮仓房设施设备、电力设施设备、院内所有建筑物等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储粮安全情


(六)况;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八)粮食熏蒸药剂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熏蒸作业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十)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十一)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十三)对区域内的租赁经营户存在的生产、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排查治理制度

按照县安委会《灌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灌安发〔2013〕4号)通知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各项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全员参与、重大隐患实时监控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组织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各单位也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紧制订并落实活动工作方案,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以及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县局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抓紧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

(三)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务。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在各基层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排查,一是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目录和台帐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隐患档案,并抓紧制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二是确定已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名单,明确监控和整改责任人;三是初步确定2014年需要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名单;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台帐。

    (四)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各单位严格按照县局排查治理内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为进一


步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在2013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与相关文字说明,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总结要于12月18日前报粮食局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