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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4-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4-02-28
文号: 灌人社发〔2014〕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人社发〔2014〕8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签(验)证工作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履行继续教育的义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现将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签(验)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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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人社发〔2014〕8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度

继续教育证书签(验)证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履行继续教育的义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现将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签证、验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县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要接受继续教育签证、验证,否则影响职评、聘用、调资和年度考核等级的责任自负。

二、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25个学时。根据《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连人通[2009]122号),我县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学时数统计规定详见附件一。

三、签证、验证安排

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一楼076窗口

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30日

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签证、验证工作,过时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继续教育签、验证工作,有关人员应一次性收齐《继续教育证书》集中办理,不得现场临时操作。计算继续教育时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填写证书时,必须有依据并查原始材料,对有关材料应留存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部分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或者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审核并盖章,请办理此项工作的同志务必收集整理好并带齐各种继续教育活动证明性的文件、证书等材料,在专业课盖章后再到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一楼076窗口办理相关签、验证手续。材料起讫时间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3、签证人员必须持有《2013年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证明》,否则不予签证、验证。

4、签证、验证时,将2013年灌南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验证登记表纸质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签验证地点,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材料准备工作,附件可从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5、从2014年起免费办理继续教育签、验证工作。

联系电话:80925107 83299226

电子邮箱:gnrsjzjk@163.com


 

附件:

1.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证有关学时数统计的规定

2.2013年灌南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证验证登记表


 


 


 

2014年2月28日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附件一


 

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证

有关学时数统计的规定


 

根据《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连人通〔2009〕122号)。对我县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学时数统计规定如下:

一、继续教育年度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学习不少于25学时。

二、各类培训学时计算

1.市人事局公共科目培训:每门25学时;

2.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培训,按其批准学时认定;

3.取得普通话考核合格证:40学时;

4.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40学时;

5.取得职称英语考核合格证:40学时;

6.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每项40学时;

6.上岗培训:全年120学时,半年60学时;

7.业务考察:每天6学时(需验核考察报告);

8.单位业务培训:每天6学时(经人社部门备案)。

三、学历培训学时计算:

1.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100学时,分两年登记;

2.未毕业,凭单科结业证,每科计10学时;

3.自学考试每通过一门计15学时。

四、各类成果学时计算:

1.参加学术讲座并报告论文:国际级、全国级、省级、市级分别按每天12、10、8、6学时计;

2.出版著作(署名前3名):每10万字计10学时;

3.发表论文(署名前3名):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按40、30、20学时计;

4.发明专利(署名前3名):每项40学时

5.科技进步奖(署名前3名):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按60、50、40学时计;

6.承担课题研究或项目开发:主课题(署名前5名):国家级、省级每年分别按50、40学时计;子课题(署名前3名):国家级、省级每年分别按30、20学时计;

7.为本专业继续教育提供教学:按实际授课学时两倍计;

8.参加援藏、援外及到贫困地区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每年5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