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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557142057E/2014-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4-03-20
文号: 灌文广体〔2014〕1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文广体〔2014〕13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各乡镇文化站,各有关部门: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认真挖掘和整理,确定新安镇元宵灯会传承基地等六个基地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现公布如下。名 称保 护 单 位新…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原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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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文广体〔2014〕13号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站,各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认真挖掘和整理,确定新安镇元宵灯会传承基地等六个基地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现公布如下。

名    称

保 护 单 位

新安镇元宵灯会传承基地

灌南县文化馆

灯谜传承基地

灌南县文化馆

胡氏麦草画传承基地

灌南县文化馆

柯继先中医痔科传承基地

柯继先中医痔科诊所

万寿堂胃炎汤传承基地

苗少白中医诊所

新安镇京剧传承基地

新安镇文化站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4年3月20日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