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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4-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4-03-31
文号: 灌统发〔2014〕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宣传学习《江苏省统计条例》活动实施方案

灌南县统计局开展学习 宣传《江苏省统计条例》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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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县局各队科室:

《江苏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统计工作开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快灌南统计改革发展、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为主题,宣讲《条例》制定的必要性、立法创新特色和主要内容,重点宣讲《条例》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三、宣传对象

1、县乡党政领导;

2、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

3、全县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

四、宣传时间

《条例》集中宣讲活动自3月份起到6月底止。

五、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局成立以张国局长为组长的《条例》宣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宣讲工作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宣讲团,具体负责各单位的宣讲工作。

2、开展培训。县局将于4月份开展宣讲培训活动,组织宣讲团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为开展宣讲活动做好师资和培训准备。

3、强化责任。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宣讲团要按照要求,做好工作分工,落实宣讲责任,确保宣讲工作不走形式,落到实处。

                         

         灌南县统计局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