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交通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县交通运输局建立三联合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交通工程跟踪审计有序开展,实现了“工程优质、资金安全、人员优秀”目标。
联合工作制度。监察和审计部门联合参与到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环节,监察部门重点监控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控制,审计部门侧重监督工程标底编制、中期计量、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定期联合对工程建设的管理环节和层面进行风险排查,查找业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联席会议制度。监察与审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前一阶段跟踪审计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盲点,并对一下阶段监督的单位或领域进行部署,提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办的事项,保证跟踪审计工作有序开展。联合报告制度。成立“监察与跟踪审计联动小组”,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小组成员由局监察室、财务审计科各一人,中标的跟踪审计单位2-3名造价工程师组成,工程跟踪审计报告由“联动小组”共同签字认可。
三联合制度强化了交通工程跟踪审计,保证了工程资金安全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实现对工程管理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衡思省 孟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