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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06-00007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6-05-20
文号: 灌政办发〔2006〕3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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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及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切实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校园安全意识
    学校和幼儿园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学生和幼儿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学生和幼儿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把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要增强“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彻底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规范制度建设,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及时组织学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校内各类建筑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通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研究学生思想动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和事故要及时上报。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校长(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为具体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度。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信息上报、大型活动申报、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值班制度,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落实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和漏报。要加强学生日常生活管理,严禁学生携带各种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出校园。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做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坚持做到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将安全意识渗透到相关学科中,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能力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传染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及预防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救自护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长中的问题,正确对待竞争,不断提高心理调适能力,避免学生出现极端行为。要加强“问题”学生、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确定教育责任人,落实教育防范措施,促进“问题”学生转化。
    四、加强综合治理,争化学校周边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顿,对发生的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 00%。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的宿舍、餐厅等消防重点部位,定期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严格交通秩序管理,在学校的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确保交通安全。卫生部门要对学校食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疫情发生。城管部门要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消除垃圾污物,拆除违章建筑,取缔占道经营,保证安全通畅。文化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书刊和音像制品零售摊点等场所的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督促其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场所要坚决取缔。司法部门每学期至少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提高师生依法维权意识。宣传部门要做好有关宣传报道,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