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司发〔2014〕5号
关于深入开展挂钩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局机关各科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督查、指导和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组织开展局领导班子及机关科处室挂钩服务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调查研究。各挂钩人员要充分利用挂钩服务基层工作的契机,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基层工作状况,了解基层所思、所想、所盼,从而为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举措、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提供详实依据。
2、督查指导。各挂钩人员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有计划地走访、督查挂钩服务单位,分解目标责任,狠抓落实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证全系统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强工作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运行。
3、帮助工作。各挂钩人员对挂钩服务单位承担的相关司法行政职能方面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重要矛盾纠纷化解、内部管理等工作,要主动做好帮助、协调、指导工作,并积极地参与相关工作,共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挂钩服务工作组每年要为所挂钩联系单位解决1-2件疑难问题、办1-2件实事。
4、带好队伍。各挂钩人员要加强对挂钩服务单位及其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和理论的教育培训,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努力建立一支思想端正、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干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要组织本科处室的年轻同志到挂钩单位进行岗位锻炼,对近几年新进的年轻同志原则上要派到挂钩单位实行岗位锻炼1月以上。同时,要及时发现基层好的典型和经验,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弘扬司法行政系统好传统、好精神,激发全系统干事创业的激情,促进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具体要求
1、坚持求真务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处室负责人要坚持察实情、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对基层反映和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帮助协调、指导解决,对通过自身努力确实一时无法解决的事宜,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以便集体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深入基层、贴近基层、融入基层、服务基层,把基层作为思考问题、工作落实的主阵地。班子成员每月到挂钩单位不得少于1次,其他人员不得少于2次、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坐班不少于1天。要填写挂钩基层工作笔记(记录要经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年内每组撰写1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分析报告。
2、严守工作纪律。局领导和科处室干部下基层工作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和市局相关规定,以及县局《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十项规定”》等纪律制度,防止干扰和影响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到基层开展工作一般不超过3人,工作结束后一般不在基层就餐,特殊情况确需在基层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严禁饮酒;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3、加强督查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处室负责同志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一起计划、一起落实,务求实效。各挂钩服务工作组分别由局班子领导成员负总责,各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挂钩服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为促进该项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实行挂钩绩效联系制度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具体由县局政工科负责督查考核工作,并不定期的听取汇报和通报情况。
附件:灌南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科处室挂钩服务基层一览表
灌南县司法局
2014年2月13日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灌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