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总支),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党支部,驻镇县属单位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苏发〔2013〕9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连发〔2014〕7号)和《中共灌南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发〔2014〕5号)的精神,镇党委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庞士军
副组长:张峻松 姜清华 杨海林 鹿存梅
张金祥 蔡 祥
成 员:何炳盛 刘春艳 刘红华 毕卫友
王永杰 赵向阳 张佩利 张目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委组织科,刘春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灌南县新集镇委员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