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2014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县政府以及各级交通部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和各级领导重要指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保持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春节期间运输任务繁重,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是事故多发期。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冬季恶劣天气情况下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下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防火、防风、防冻、防滑、防雾、防盗、防触电、防破坏”等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完善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切实做到有的放矢,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公务车、艇的安全管理,坚决制止车、艇驾驶人员带病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在行驶过程中接打手机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值守,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内部治安保卫和节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班、离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杜绝信息倒流。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24日
抄 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