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8954/2011-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1-03-01
文号: 灌人口计生领办发[201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2011年度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人口计生领办发[2011]1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2011年度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灌南县2011年度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希对照责任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灌南县2011年度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灌南县2011年度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为确保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实现,根据县2011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二、责任人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计生专干为具体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计划生育率达100%
2、随访服务率达100%
3、优惠政策兑现率100%
4、基础台帐建立到位率达100%
5、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及上报及时率达100%
6、计生专干参与城区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到位率达100%
7、数据信息采集上报变更到位率100%
四、考核原则及方法
整个考核工作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计划生育城区办公室依据考核的内容标准及要求组织实施。按上、下半年定期考核两次。整个考核采取听汇报、核对台帐、议查排查、问卷调查、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管理积分。
五、奖励与处罚
经考核名列前十名的单位和个人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考核处于后三名并积分低于60分的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
六、本办法由县计划生育城区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