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统计站、妇儿工委办公室:
为全面掌握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了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灌南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简称《两规》)的成效与做法,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县统计局、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决定于4月至5月开展《两规》监测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统计工作任务
各乡镇开展本乡镇《两规》2013年度监测统计工作。充实调整监测统计组,收集2013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更新、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形成监测统计报告。
县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在《两规》中承担的任务,按照《灌南县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填报灌南县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等相关表格,并形成质量较高的自查评估报告。
二、监测统计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2013年度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一指标做到“三统一”:统一数据收集渠道、统一计算方法、统一报送口径;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2、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承担任务(含量化指标和非量化目标)的完成情况,对2013年实施《两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推进措施,形成内容详实的自查评估报告。
3、各乡镇要根据《两规》指标统计数据,分析目标完成状况,认清优势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新方案、新举措,形成对今后实施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监测报告和自查评估报告。
4、各乡镇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妇儿统计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对本乡镇的监测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上报的监测统计数据严把质量关,同时认真撰写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报告,为《两规》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5、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全面完成监测统计任务,确保监测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请各成员单位将灌南县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表格和实施《两规》2013年度自查评估报告于5月5日前各报送一份至县统计局和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请各乡镇将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综合表、实施《两规》2013年度监测报告和实施《两规》2013年度自查评估报告于5月10日前各报送一份至县统计局和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亚丽
联系电话:83968138,手机短号:684161
公共邮箱:gn3222243@126.com
县统计局 联系人:何国祥
联系电话:83968606,手机短号:630911
灌南县统计局 灌南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