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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4-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4-01-02
文号: 灌农发〔2014〕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委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春节等节日期间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成果,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灌办发〔2013〕1…

县农委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等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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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发〔2014〕1号

县农委关于加强

2014年春节等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春节等节日期间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成果,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灌办发〔2013〕105号)和县纪委《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灌纪发〔2013〕19号)、《关于在全县认真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灌纪发〔201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抓住重要环节。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努力做到用制度管管事人。做到以下几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违规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放假前一天公车一律集中停放,如因工作需要动用公车,须委主要领导签字核准,否则作公车私用处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允许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坚决抵制“会所中的歪风”。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凡在私人会所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不得转嫁摊派,也不得弄虚作假变通处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查处问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做出榜样,重抓监管。委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监督与管理。委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回复,对发现的问题,要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并上报县纪委廉政室

 特此通知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