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灌南县气象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施放的单位、个人和联系方法;
(2)气球的类型、数量、用途和识别标志;
(3)施放地点和计划回收区;
(4)预计施放和回收(结束)的时间;
(5)预计飘移方向、上升的速度和最大高度。
4、办事程序:
(1)材料齐全后受理;
(2)勘验施放氢气球现场情况;
(3)审批人员审批许可。
5、法定时限:15天,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
8328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