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发〔2014〕20号
关于印发《李集乡2014年信息工作管理
考核制度》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县驻乡各单位:
《李集乡2014年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制度》经三套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李集乡2014年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工作的要求,使信息工作及时、全面地反映全乡各条线、各部门工作情况,促进李集乡信息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组织
建立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撰写报送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也有撰写信息的责任;乡宣传科负责信息的登记、审核、编辑及上报工作。
二、信息报送内容
1、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乡镇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领导到我乡指导、调研工作情况;
3、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单位自身实际的具体落实情况;
4、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部署、工作思路与工作举措;在单位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及好做法和好经验;
5、其他涉及李集乡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要在1篇以上;
2、信息报送要突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到既要正面宣传又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一般情况不超过次日报送,特殊情况不超过第三天;
3、各单位自行向外报送的信息同时复送一份给乡宣传科;
4、各单位的信息工作列入年终的先进评选依据。
四、信息工作考核
1、考核对象
乡直各单位、县驻乡各单位
2、计分标准
各单位提供的信息稿件按一定分值计分,每分奖励10元。具体分值规定如下:
(1)《连网》、《灌南在线》刊发采用的信息稿件每条计2分。
(2)《灌南日报》、《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扬子晚报》、《江苏法制报》、《群众》、《党的生活》、《新华日报》、《人民日报》每条分别按县、市、省级计5分、15分、20分;
(3)综合性调研文章(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被县、市、省级的媒体刊发采用的每篇分别计15分、20分、30分;
(4)以上同一信息被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媒体同时采用的,以高级别的分值为准,不重复记分。
3、考核办法
(1)乡宣传科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信息工作任务,并负责记分考核(见附表);
(2)由作者提供被采用的信息作品,如稿费单据等,交乡宣传科累计积分考核;
(3)凡完成年度信息工作任务的单位和科室,列入年度考核评优,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取消评优资格。
4、考核奖励
年终根据各单位信息得分等情况,按每分10元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五、本制度由宣传科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试行。
李集乡2014年信息考核目标分解表
部门 |
任务数 |
责任人 |
||
采用篇数 |
其中《灌南日报》采用篇数 |
得分数 |
||
组织科 |
8 |
2 |
|
吴洪涛 |
党政办 |
42 |
22 |
|
张兴家 |
绩效办 |
8 |
2 |
|
汪奇凤 |
招商办 |
8 |
2 |
|
贾义伦 |
民政办 |
8 |
2 |
|
王成义 |
农经站 |
10 |
3 |
|
汤卫东 |
农技站 |
10 |
3 |
|
营树德 |
计生站 |
10 |
3 |
|
刘金柱 |
统计站 |
8 |
2 |
|
汤红梅 |
土地所 |
8 |
2 |
|
孙桂强 |
城建所 |
8 |
2 |
|
孙苏静 |
劳保所 |
8 |
2 |
|
贾义伦 |
财政所 |
8 |
2 |
|
朱自强 |
文化站 |
6 |
2 |
|
林智明 |
信访、综治 |
6 |
2 |
|
高青红 |
安监所 |
6 |
2 |
|
刘传金 |
司法所 |
8 |
2 |
|
孙前柱 |
妇联 |
6 |
2 |
|
汪奇凤 |
城管队 |
4 |
1 |
|
王亚国 |
总计 |
180 |
60 |
|
|
李集乡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