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人社发〔2014〕14号
关于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精神,扎实推进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实施,根据《2013—2017年连云港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和《灌南县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在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有关驻灌部省市属单位中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为民服务、依法行政意识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县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转变作风、勤政务实、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会做群众工作的复合型干部,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有关驻灌部省属单位中科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十八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机制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与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制度等内容。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网上远程教育的方式开展,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务员网http://www.lyghrss.gov.cn/default_gwy.aspx,点击“公务员培训”模块,进入“连云港市公务员培训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培训系统(各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用户名为admin+信息采集时上报固定电话,密码为固定电话;培训对象登录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培训平台后可根据“温馨提示”进行操作。
五、培训时间
2014年4月10日8:30—5月20日18:00(期间全天24小时可登陆学习)。
六、考试和考核
为检验培训的成果,培训结束后,将对每位公务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为:45岁以下公务员(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实行网上学习时间与理论考试成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46岁以上公务员(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完成网上所有科目学习,不用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仍采用网上远程考试的形式。
45岁以下公务员按照网上学习时间与理论考试成绩3:7的权重系数计算确定总分。每位公务员的网上学习时间由网络后台服务器自动记录,达到课程规定在线学习时间40学时的,可获得30分的网上学习分值;在线学习不足40学时的,不能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的70%比例计算。总分达到60分者为培训考核合格。
46岁以上公务员每人必须完成所有规定网络科目(40学时)学习,即为合格。
理论考试时间及考试复习题库将于5月下旬在连云港市公务员培训平台公布。
培训考核结束后,个人培训结果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考试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考试结束后10天内安排一次补考。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公务员网上培训工作,将其作为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机关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管理员要做好本单位网络培训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公务员网上培训的顺利开展。
(二)对于尚未注册网上培训的单位,按照《灌南县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灌人社发〔2013〕37号)、《江苏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本单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其它方式完成公务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根据上述年龄要求完成有关参训人员理论考试。
尚未注册网上培训的单位,培训和考试工作须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组织实施前将培训计划报县人社局公务员科。培训结束后将相关的培训资料装订成册,以备查。
(三)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县人社局公务员科联系。联系人:于洪、王生,联系电话:83968835。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