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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62/2014-00137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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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环审〔2014〕22号 关于对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PC钢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报批的《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PC钢棒项目环…

关于对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PC钢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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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环审201422                      

关于对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环保型PC钢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报批的《连云港灌江线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PC钢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依据《报告表》所做出的评价结论,该项目在灌南县田楼镇临海产业区中小企业园拟定地点建设,从环保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报告表》内容较全面,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原则同意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要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特别要加强车辆行驶扬尘和堆场扬尘的管理。设置沉淀池和临时化粪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外环境。施工期合理布局强噪声建筑机械设备,同时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噪声不得扰民。

3、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淬火、回火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冷却塔降温后回用;生活污水须经带有脱氮除磷效果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要求后,与外排冷却水一起排放。

4、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排放。

5、落实固体废物的管理措施,机械除锈、清洗、液压剪切工序产生的少量废铁渣,以及淬火、回火冷却水中的少量氧化铁皮经沉淀池沉淀后,集中收集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间隔音措施,如安装隔声门窗、尽量少开启门窗等;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加强厂区绿化工程,以增加对噪声的消、吸作用;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三、项目建成后需到我局申请办理环保治理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使用。

四、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工艺及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7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