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14〕14号
关于成立新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各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苏发〔2013〕9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连发〔2014〕7号)、《中共灌南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灌发〔2014〕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肖平
副组长:孟 跃 卜 海 王庆平
成 员:刘荣方 朱开龙 孙存瑞 周六莲 胡超进
宋虎成 孔祥忠 葛玉梅 杨咏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主 任:王庆平
副主任:刘荣方 孔祥忠 杨咏梅 王金成
中共灌南县新安镇委员会
2014年2月22日
抄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2月2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