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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62/2014-00155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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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环审〔2014〕31号 关于对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8000吨铜、铝芯漆包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南京师范大学编制报批的《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铜、铝芯漆…

关于对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铜、铝芯漆包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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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环审201431                      

关于对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8000吨铜、铝芯漆包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南京师范大学编制报批的《连云港市金牛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铜、铝芯漆包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依据《报告表》所做出的评价结论,该项目在灌南县经济开发区(A区)拟定地点建设,从环保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报告表》内容较全面,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原则同意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要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特别要加强车辆行驶扬尘和堆场扬尘的管理。施工期合理布局强噪声建筑机械设备,同时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噪声不得扰民。

3、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拉丝工序产生的润滑液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出水与保洁废水一并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4、项目在涂漆和烘焙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催化燃烧废气处理系统,引回退火机回收热能,最终从15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并在喷涂操作台上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拉丝工序中拉丝油挥发的刺激性气体通过在车间四周安装排风扇,自然通风结合强制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达标。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2排放。项目需设置50的卫生防护距离。

5、落实固体废物的管理措施,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拉丝工段产生的废弃油泥、涂漆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弃物、设备擦洗产生的废抹布、生产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

6、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车间隔音、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底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三、项目建成后需到我局申请办理环保治理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使用。

四、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工艺及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15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