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4〕58号
印发《灌南县2014年乡村医生培训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为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安全、优质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经研究,下发《灌南县2014年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望各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乡村医生年度培训任务。
灌南县卫生局
2014年7月8日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印发
灌南县2014年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乡村医生执业水平与服务能力,规范开展常规的诊疗技术,强化执业意识,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乡村医生能掌握农村常见病的正确诊疗,并合理使用抗生素,推广应用卫生适宜技术、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造福当地居民。
二、培训对象
所有在岗乡村医生(包括已取得执业助师及卫生院借用乡村医生)。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7月21日至8月20日,共分四期。(各卫生院每月自行开展乡村医生培训一次)
2.培训地点:灌南中专学行楼四楼多媒体室。
四、培训内容
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合作医疗和16项卫生适宜技术为主体,辅以处方书写规范与技术操作常规、生化指标分析、影像知识、心电图解读、副反应处理等内容。教材由培训单位印制发放,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不通过者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五、经费来源
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县级培训所需的教材费、讲师费、场地费从卫协会会费中列支。参训人员午餐费标准20元/人/天,餐费由各单位集中上缴至灌南中专,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午餐。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级乡村医生培训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卫生局工会主席许海云担任,成员单位由医改办、办公室、卫协会、医政科、基层办、卫妇科、监督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卫协会负责具体培训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相应成立乡村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督促乡村医生参加县级培训。
(二)培训目标
每个单位必须在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县局培训的同时,抓好自身培训任务,保证县级参训率达98%以上,县乡两级保证培训合格率达98%以上,积极鼓励乡村医生自学,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三)奖惩措施
县卫生局将针对培训人员参训率、合格率等进行通报。对积极参加培训并成绩优异者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年终评选优秀乡村医生的主要条件,对拒不参加者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