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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4-0004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卫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08-03
文号: 灌卫〔2014〕5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卫〔2014〕59号 关于注销灌南县花园乡周庄村怀庄卫生室等四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通知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意见》(灌卫〔2012〕23号)和原花园乡政府《关于印发花园乡社区服务站岗位设置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花政发〔2011〕8号)…

关于注销灌南县花园乡周庄村怀庄卫生室等四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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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卫〔201459

关于注销灌南县花园乡周庄村怀庄卫生室等四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通知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意见》(灌卫〔201223号)和原花园乡政府《关于印发花园乡社区服务站岗位设置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花政发〔2011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注销花园乡周庄村怀庄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21232072412D6009)、花园乡孙湾村盐河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33532072412D6009)、花园乡北洋村朱庄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34332072412D6009)、花园乡花园村于桥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36X32072412D6009),同时收回正副本。

特此通知。

 

                          灌南县卫生局

2014729

 

抄送:新集镇周庄村民委员会,新集镇孙湾村民委员会,新集镇北洋村民委员会,新集镇花园村民委员会。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7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