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卫〔2014〕62号
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市局关于《“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连卫〔2014〕42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扎实有效开展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组织。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具体抓,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二、制定计划。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三、建立台帐。整理活动内容并收集活动图片,完善台账资料。
四、及时总结。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存档备案,迎接县局检查考核。
我局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
附件:连云港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灌南县卫生局
2014年8月1日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