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卫〔2014〕63号
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外公厕
提档升级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室内外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外公厕的现状,决定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外公厕按二类标准进行提档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对象: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
二、升级标准:按室内外公厕二类标准建设或改造(具体详见附件);
三、完成时间:2014年9月底建设或改造到位;
四、其他要求: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公厕提档升级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建设或改造到位。县爱卫办要因地制宜,加强督查和指导。10月中旬,由爱卫办牵头,对全县医疗机构公厕改造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外公厕二类标准要求
灌南县卫生局
2014年8月5日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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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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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医疗机构室内外公厕二类标准要求(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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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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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形式 |
美观,适合城市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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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装修 |
与环境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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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绿化 |
根据环境需要进行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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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布置 |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应分室独立设置。漱洗室男女可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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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间 |
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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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面积 |
平均3-5㎡设1个大便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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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高度 |
3.7-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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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通道 |
按轮椅宽800mm,长1200mm设计进出通道、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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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按实际条件和需要可设小件寄存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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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大门 |
中档(铝合金或木)门,有防蝇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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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顶棚 |
涂料或吊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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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墙面 |
贴面砖到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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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蹲台 |
铺标准防滑地面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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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
管径50-75㎜,室内不暴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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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排水 |
设水封地漏男女各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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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
排水管200㎜以上,带水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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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布池 |
有,不暴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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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化粪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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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 |
视条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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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
视条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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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厕位隔断板 |
防划、防画的材料,高1.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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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厕位门 |
防酸、碱、刻、划、烫的新材料,高1.8m。门的安装宜采用升降式合页。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并能由管理人员从外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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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器 |
标准坐、蹲(前冲式)式独立大便器(1:9)。蹲式大便器长度不小于600㎜,其前沿离门不小于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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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冲水设备 |
蹲式大便器采用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式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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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大便器 |
带扶手架标准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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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大便器 |
带扶手架标准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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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站位间距 |
0.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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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站位隔板 |
宽0.4m,高0.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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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冲洗设备 |
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式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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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器 |
标准大半挂,设有儿童用小便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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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小便器 |
带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厕设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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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叫器 |
残疾和老年人厕位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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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衣钩 |
每个厕位设一个标准挂衣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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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纸架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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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纸容器 |
男、女厕每厕位设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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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盆 |
带感应或延时水龙头标准洗手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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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液机 |
洗手液或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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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手机 |
视需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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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镜 |
通片式或镜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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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臭装置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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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路牌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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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厕所标牌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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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门男女标牌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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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蹲器形状牌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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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外部宜进行绿化屏蔽,美化环境。
2.独立式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的走道和门等设计参数,二类公共厕所应按轮椅长1200mm、宽800mm进行设计。无障碍厕所间内应有1500mm×1500mm面积的轮椅回转空间。独立式公共厕所无障碍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
3.粪便排出口应设Φ150~Φ300mm的防水弯头或设隔气连接井,地漏必须有水封和阻气防臭装置,洗手盆应设置水封弯头。化粪池应设置排气管,宜将管道直接引到墙内的独立管道向室外高空排放。管道不应漏气,并应做防腐处理。
4.地下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了解场址地下构筑物及市政管线的现状,并应注意粪液抽吸、排(除)臭和自然采光。当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市政管线时,必须设置贮粪池,并配备污泵提升设备,提升设备应有备件。地下厕所的设计外观不得影响整体景观。
5.公共厕所地面、蹲台、小便池及墙裙,均应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地面应有0.01°~0.015°坡度,并应安设水沟或地漏。坡度方向不应使洗刷废水流出室外。
6.独立式公共厕所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厕所的纵轴应垂直于夏季主导风向,并应综合考虑太阳辐射以及夏季暴雨的袭击等;
(2) 门窗开启角度应增大,改善厕所的通风效果;
(3) 挑檐宽度应加大,导风入室;
(4) 开设天窗时,宜在天窗外侧加设挡风板,以保证通风效果;
(5) 宜增设引气排风道。
7.寒冷地区独立式公共厕所应采取保温防寒措施。
8.窗和冷桥、对外围传热异常部位和构件应采取保温措施:
(1) 在满足采光通风等要求下,应减少窗口面积,并改善窗的保温性能。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双层窗甚至三层窗;
(2) 围护结构中,应在冷桥构件外侧附加保温材料。
9.化粪池(贮粪池)四壁和池底应做防水处理,池盖必须坚固(特别是可能行车的位置)、严密合缝,检查井、吸粪口不宜设在低洼处,以防雨水浸入。化粪池(贮粪池)的位置应设置在人们不经常停留、活动之处,并应靠近道路以方便清洁车抽吸。化粪池与地下水源、取水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化粪池壁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化粪池容积应符合表4.0.14的规定。
11.粪便不能通入市政排水系统的公共厕所,应设贮粪池。贮粪池的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12.公共厕所粪水排放方式应优先考虑采用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方式,其次考虑采用经化粪池发酵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方式。当不具备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条件时,应采用设贮粪池用抽粪车抽吸排放方式。
13.通风孔及排水沟等通至厕外的开口处,应设防鼠铁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