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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14-0002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商,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4-07-14
文号: 灌南工商〔2014〕4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连云港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灌南工商〔2014〕40号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工商局《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销售非标三、四…

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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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灌南工商〔201440


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工商局《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销售非标三、四轮车(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燃油、电动三、四轮车,以下简称非标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机制,通过全面摸排掌握本县销售非标三、四轮车的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超范围经营、经营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取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坚决予以取缔;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督促经营者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产品合格证明、编码及其他标识;严肃查处经销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机动车、电瓶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商标管理,规范广告宣传;进一步健全工商、公安、交通、质量技监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县无非法销售非标车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陈开军副局长为组长,公平科、注册科、监管科、消保科、法规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

将经营范围中含有“电瓶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相关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资格擅自销售的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销售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机动车型的,以及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一经发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非法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罚款,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二)加强进货查验,落实退货制度

一是严格核查经营者的进货来源,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二是督促经营者执行目录产品销售制度,对消费者购买后三个月内,无法获得本市公安部门上牌资格的无条件办理退货;三是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本市非标车的管理政策,引导消费者理性选购商品。

(三)加强行为监管,规范广告宣传

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采取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双向抄告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经销不合格产品、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规研究,提供执法保障

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收集整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研究解决方案,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供指导。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摸底阶段(2014621日至74日)

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动员,广泛宣传加强本县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从事电动三轮车销售的经营主体,要落实专人展开逐户排查,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7月中旬前上报《调查摸底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75日至731日)

各分局根据摸底情况,对有照经营者逐一发放通知,明确告知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质量技监等部门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各分局对违法销售非标三、四轮车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481日至86日)

各分局应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成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探索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违法销售非标车容易产生交通安全隐患,也是形成非法客运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各分局要从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开展违法销售非标车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分局要充分利用综合整治工作平台,根据当地政府工作要求,协调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发现预警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联合整治机制;对于重点地区以及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集中区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和取缔销售非标三、四轮车行为。

(三)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情况报送

各分局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对经营主体宣传加强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分局要及时收集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件,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20148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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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471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