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北政发[2014]17号
2014年夏季征兵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云港警备区2012年夏季征兵命令,我镇2014年夏季征集进县站任务42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42人,有进藏兵任务待上级通知明确,具体任务以市征兵命令为准:
一、任务分配(进镇卫生院目测数)。
尹荡村6人。
陈集村6人。
王口村6人。
邵庄村6人。
旗杆村6人。
三友村6人。
大有村6人。
杨圩村6人。
八庄村6人。
官沟村6人。
港咀村6人。
沂南村6人。
海防村6人。
安淋村6人。
上淋村6人。
二、征集条件
(一)征集对象。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高校在校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关于征集年龄问题。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同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三)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三、工作安排
今年征兵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31日。主要是筹划工作,部署任务,抓好宣传发动,抽调和培训体检、政审人员,搞好基层推荐和镇目测初检初审,按比例确定送检对象。
第二阶段:8月1日—9月4日。时间众8月1日开始到9月4日,主要是组织体检、政审、和定兵,搞好服装发放和身体复查。
第三阶段:9月5日—9月30日。进行新兵交接和运输,组织为军区部队送兵。
第四阶段:时间是10月上旬,开展征兵工作总结,上报有关材料。
四、措施与要求
(一)深入扎实地搞好征兵宣传教育,主要是搞好兵役法、征兵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使适龄青年懂的“为什么当兵。为谁当兵”的道理,切实解决好适龄青年的各种思想问题,增强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要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决不允许随意改变条件和降低标准。凡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也不能批准入伍。要加强对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严防将有劣迹的青年征入部队。哪个单位、哪个环节把关不严、新兵质量出了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各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完成征兵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加强检查和督促,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征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好征兵工作。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按照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做好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等工作。
(四)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多征集文化程度较高的优秀青年入伍。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及党(团)员必须达到规定人数。
(五)要坚持廉洁征、接兵,坚持执行接兵的“八个不准”,坚决防止和纠正征、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征、接兵纪律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要积极与部队的接兵人员搞好协调,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做好今年的征兵工作。
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
主题词:军事 征兵 通知
分发:镇人武部,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灌南县北陈集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