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卫〔2014〕75号
灌南县卫生系统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市领导重要讲话和县安委会精神,决定于今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紧紧围绕“六打六治”相关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医疗系统特殊性,重点整治:1.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管理和超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问题;2.无资质建筑施工行为;3.医疗机构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4.无证操作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等问题;5.充装瓶超期未检、使用报废气瓶以及用气安全管理等问题,全力集中开展整顿活动。
三、时间及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20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1.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调查摸底本单位及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卫生系统重点打击整治的五项重点内容的,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1月底)
1.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存在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重点突出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领域。对存在违规违章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辖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卫生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于达年任组长,县卫生局基层办主任杨宁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基层办。
(二)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认真排查单位及村卫生室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章行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五、有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及辖区内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31日前报收县卫生局基层办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3696916
电子邮箱:553756307@qq.com
灌南县卫生局
2014年8月28日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