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县交通运输局船型标准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张金军
副组长:仲兆贤、尹文伟
成 员:刘士东、王亚男、孙 伯、汪勤勇、吴仁松
孟伟刚、曹爱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孙伯兼任,副主任由汪勤勇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沈海萍、封其孝、方东平、仇球。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十二五”时期内河船型标准化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灌南县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28日
附件
灌南县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
一、船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内河船型标准化总体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本地区工作计划;
2.研究制定本地区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
3.组织协调内河船型标准化有关工作,确保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二、县运管所(船型办)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
2.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3.负责本辖区内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申请、审批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档案资料的建档和管理;
5.负责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期间船舶变更管理工作,严格把好本地区船舶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营运准入关,引导航运业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和使用标准船型,负责标准船的船舶营运证标注;
6.协助海事(船检)机构共同负责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的现场监督与完工验收工作;
7.协助海事(船检)机构做好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定点船厂资质认定和调整工作;
8.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申请、拨付与清算工作;
9.负责组织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的阶段考核、评估,做好有关文秘、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10.协助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县地方海事处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协调船级社、周边地区地方海事机构建立船舶检验、登记合作机制;
2.负责本辖区内河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申请、审批工作;
3.负责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及现有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改造;负责本辖区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的现场监督、完工验收,编制《船舶拆改完工报告书》;
4.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定点船厂资质认定和调整工作;
5.负责实施禁止过闸船舶和限期退出市场的船舶禁航工作;
6.负责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期间船舶变更管理工作,严禁非标准船建造,把好内河运输船舶的审图、检验、登记、签证关,负责标准船的图纸审查批准书(审图意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标注;
7.负责实施标准船型指标体系、标准船型推广和现有船型比选工作;
8.做好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县港口局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负责具体组织港口经营人对进入辖区内干线航道的禁止进入航运市场的船舶及有关证书过期的船舶,采取禁止装卸的措施;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港口经营人进行内河船型标准化宣传工作,在沿河主要港口(码头)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向进出港船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内河船型标准化意义、目标及政策措施;
4.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县航道局(船闸管理)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宣传工作,在主要航道、船闸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向航运业者、船民宣传内河船型标准化意义、目标及政策措施;
3.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六、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组织补贴资金预算编制;
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申请和预算;
4.负责研究制定经济政策鼓励措施;
5.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七.宣传部门工作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计划、方案;
3.建立县船型标准化宣传工作网络;
4.编制宣传手册等,制作宣传画、宣传标语;
5.负责开展日常宣传和阶段性的集中宣传,总结先进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宣传报道;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抄 送:市交通运输局。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