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把贯彻落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特此通知。
附件: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灌南县教育局
2014年9月5日
附件: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