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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09-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09-04-16
文号:
无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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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一、
适用范围:
全部和部分国有资金出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
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有权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证明。
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向书;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土地使用预审意见表。
以上事项办结期限为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