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事项
一、外商投资项目
1、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文件;投资各方确认的项目申请报告;银行出具的投资各方资信证明;项目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向书;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土地使用预审意见表。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
1、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房地产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向书;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土地使用预审意见表。
以上事项办结期限为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