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城管委发〔2014〕3号
中共灌南县城管局党委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共〔2013〕4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苏发〔2013〕9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连发〔2014〕7号)和《中共灌南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灌发〔2014〕5号)的精神,局党委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 宇
副组长:朱崇华 刘 兵 左继明 杜新忠 张增远 吴井海
谢德金 梁顺新
成 员:花法彩 孟祥胜 朱成良 姚玉能 邱 强 惠康东
周 波 孙 华 刘 剑 王加军 张 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左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局优化办,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抄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