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由于人事变动,为了使清理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农民资金互助社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李集乡农民资金互助社清理规范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何昱君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徐锦美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成 员:朱自强 财政分局局长
汤卫东 农经服务中心主任
孙前柱 司法所所长
胡耀东 派出所所长
侍巍巍 大学生村官
王珊珊 大学生村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李集乡财政分局,朱自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李集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李集乡党政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