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灌建发〔2014〕19号
县住建局关于成立农村危房鉴定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城建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鉴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住建局农村危房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产处主任
副组长:王 蓉 房产处副主任
成 员:陈 浩 县住建局村镇科副科长
魏 昕 县住建局团委副书记
郑 超 规划局村镇股股长
丁克山 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
徐中宝 房产处测绘队队长
蔡秉清 房产处测绘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蓉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房产处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要负责农村危房鉴定受理、鉴定、公示、归档工作。考虑农村的具体情况,鉴定工作主要应有以下步骤:
1、受理。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其中:C级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需维修加固)。D级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需新建或重建)。凡符合农村C、D级危房标准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镇(乡)、村(社区)、城建所审核意见后,镇(乡)将危房户名单报县农建办统一转交县住建局,住建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鉴定。鉴定人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开展检查鉴定。对于常见结构类型房屋,一般情况下可采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结构安全判定的定性鉴定结果,必要时(当不能直观判定情况下)再采用定量鉴定方法进行补充检测判定。如房屋处于危险场地,则无论房屋上部结构如何,即可直接判定为危险房屋。可不考虑承载力验算而通过房屋表象评估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
3、会办。住建局农村危房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会办制,会办以图片、文字形式制成PPT方式进行,经集中会办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住建局审定。
4、公示。鉴定人员出具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递交县农建办,由镇(乡)其按规定将相关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5、归档。鉴定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鉴定报告应进入农户纸质档案袋妥善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附: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13日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鉴定编号:
1、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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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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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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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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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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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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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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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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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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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住宅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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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模 |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共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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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钢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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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完好 b轻微 c中等 d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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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场地安全程度 ( ) 2 地基基础 ( ) 3 房屋整体倾斜 ( ) 4 上部承重结构 ( ) 5 围护结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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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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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等级 |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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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意见 |
鉴定人员: 审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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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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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