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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4-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05-21
文号: 灌建发〔2014〕2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2014年汛期、高温酷暑即将到来,又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我县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

关于加强雨季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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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422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雨季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14年汛期、高温酷暑即将到来,又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我县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汛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切实抓好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忌麻痹大意。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疏于预防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落实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汛期特点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重点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现场排水、临时设施和深基坑支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及拆除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1、暴雨前后,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对工地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锚固和限位装置,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保证完好有效。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用房、仓库、食堂、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暴雨影响期间,情况严重的工地应停止施工作业,现场质安人员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支护、现场排水、建筑起重机械等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发现重大险情,立即报告。

3、对正处于基坑施工的工地,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必须坚实可靠,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及周边建筑物等情况,发现土体裂缝及坍塌预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4、施工现场应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5、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重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

6、做好施工现场防台风工作。要密切监测临坡、临河、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和人员密集地段的围墙,把预防深基坑、建筑边坡、围墙倒塌等作为监控重点。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整治,督促施工单位防台风、防暴雨工作,在风雨期间,对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

7、加强工地防汛应急工作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制订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实行防汛值班和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提早部署防范工作。汛期内,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进行24小时值班,保障信息渠道畅通。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三、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各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抓紧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加强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在汛期,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及时掌握所属工地情况,特别要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值班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履行汛期值班的职责。

四、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加大对安全管理薄弱的项目部和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率,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2、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要切实履行监理的安全职责。要认真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雨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安监站报告,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雨季和汛期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3、县住建局将成立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组,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重点督查各地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管理和隐患消除整改等情况。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雨季期间值班电话:0518-83239998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520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5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