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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4-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05-27
文号: 灌建发〔2014〕2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确保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关于开展住建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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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423

关于开展住建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确保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筑业职工、面向操作手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普及安全知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动我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61630。其中,616为全县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20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61开始,全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各相关单位要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采取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征文、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20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近期安全生产违规严重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告诫。各施工单位要组织一次事故案例分析讲座,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选取建筑施工领域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讲解讨论,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务求达到警示效果。

(四)开展安全文化传播活动。各施工企业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民工夜校等多种形式,对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水平。

(五)举办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每个在建工地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针对近期工作安排,开展防汛、消防、防坍塌等应急演练,从而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各施工企业、各在建工地抓好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开展以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安全整治。同时要加强对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道路及桥梁等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有效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营,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保证财力、物力和人员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地开展。

(二)周密策划, 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演练等重点内容策划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组织形式上力争寻求突破与创新,要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体鲜明、效果明显。
  (三)加强检查,从严处理。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施工安全隐患治理这条主线,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开展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的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把工作抓实、抓细。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现场的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及时报送,认真总结。在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信息和工作总结可包括文字、图片、影音资料。各相关部门应于62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总结报送县质量安全科,联系人:韩大千,联系电话:0518--83239998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526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5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