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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4-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07-21
文号: 灌建发〔2014〕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物管小区环境管理水平,营造清新整洁、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管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物管小区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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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4〕28号

关于开展物管小区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物管小区环境管理水平,营造清新整洁、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管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整治标准

(一)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方面

1、小区内各类建筑无小广告,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无乱悬挂、乱粘贴、乱涂写、乱刻画;建筑物外观保持完好、整洁,楼道两侧墙壁无乱贴乱画、无小广告等;楼道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杂物;建筑物楼顶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现象,并定期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居民阳台防护栏上禁止堆放杂物。

2、对小区内存在的乱搭乱建,超标准排放污染物质或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要及时劝阻,书面告知,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县有关执法部门报告情况,并给予积极协调配合。

(二)环境卫生保洁方面

1、健全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保洁人员及经费。

2、小区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及楼道定人定时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小区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垃圾、果皮箱外溢等现象,小区内的病媒生物防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小区内化粪池要定期清掏(一年至少清掏两次)。

(三)公用设施维护方面

1、小区道路路面平整,无积水,无破损现象,人行道、路牙石、护栏等完好整洁。

2、井、沟、渠等排污排洪设施完好、畅通,无破损、缺失,无堵塞、外溢现象。

3、小区果皮箱、垃圾桶、路灯、电杆等设施外观完好、整洁,无缺失、损毁现象。

(四)小区绿化管理方面

1、小区内绿地、植物长势良好,无大面积枯死或缺株现象。

2、小区绿地无黄土裸露现象,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补植。

3、小区内无毁绿种菜、车辆无违规占用绿地等现象。

二、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7月份—10月份)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方案,扎实开展物管小区环境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积极调动小区业主参与活动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改提高阶段(11月份)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综合整治的标准、步骤及时间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及财力,高质量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县住建局房产处要不间断对辖区内物管小区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不断扩大整治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房产处要对辖区内物管小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上报住建,并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物管小区环境整治活动是营造整洁优美的小区环境、提高业主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实际情况,安排精干人员专职负责,深入排查存在问题,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宣传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各物管小区要设立专栏报道环境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引导广大业主关注、支持环境整治。

(三)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环境整治后小区的管理力度,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安排人员,积极探索小区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7月19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