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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4-0001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07-22
文号: 灌建发〔2014〕3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灌南县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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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432

关于印发《灌南县物业服务项目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719

灌南县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整体水平,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

二、考核内容

群众投诉、卫生保洁、治安防范、违规装修(违章搭建)、资质信用、承接查验。

三、考核方法

考核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工作由县住建局房产处具体负责,届时将邀请县文明办、灌南报社、灌南电视台、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相关业委会成员、物业企业和社区居委会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

1、群众投诉 

及时处理好业主投诉、12345民生热线转办和主管局交办的各类反映小区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回复和处理的,每件次扣1分;对主管局交办的投诉件,未及时处理造成业主重复投诉的,每重复一件次扣2分。

2、卫生保洁 

小区内垃圾(包括装修垃圾)应日产日清,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服务面积配备相应人员,每少1人扣0.5;被县级部门明察暗访或督查发现存在卫生脏乱差的,每查到一次扣3分;小区道路、楼梯通道要保持干净整洁,被查到未清扫或清洁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擅自破坏绿化并在绿化带内种植瓜果蔬菜的,每查到一次扣1分;公共照明、路灯共用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查到一次扣1分;小区内化粪池外溢或下水道堵塞未及时疏通的,每查到一次扣2分。

3、治安防范 

因值班保安工作失职,造成小区内发生盗窃的,发生一起扣5分;保安人员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发现一次扣1分;小区电梯使用没有专职管理人员、电梯到期未及时年检的,查实一次,扣10分;造成较大影响的(群访或越级上访),按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责任追究。

4、违规装修(违章搭建)

发现违规装修(违章搭建)没有及时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分;业主投诉有违规装修(违章搭建)的,查实一处,扣5分。

5、资质信用

未取得或被吊销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资质考核检查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责令整改仍不接受检查考核的扣3-5分;聘用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不及时整改的扣2分);物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变更后不按规定内容、时限等要求办理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不及时申请信用档案或其它登记信息变更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物业企业资质考核被确定为限期整改、暂缓办理资质手续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以后每个限期内仍不整改的依次累加扣1分、2分、3分。

6、承接查验

物业企业承接物业时,未按照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2]65号)有关要求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未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未将承接查验接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因物业交接不清或承接查验手续不详、事项不明,造成责任纠纷,给业主或项目管理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非物业企业原因的除外)。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将在全县行业内通报,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年度综合考核分值作为推选市县年度物业管理先进企业、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优秀项目经理的重要依据。

2、全年物业企业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对全年综合考核低于60分的企业,将书面告知企业注册地的物业主管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不得参加下年度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造成恶劣影响的,申请市局吊销企业资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719


     

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群众投诉

业主投诉

1

12345民生热线转办的投诉

1

主管局交办的各类反映小区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

1

业主电话或网上重复投诉

2

卫生保洁

物管人员配备齐全

0.5

垃圾日产日清

0.5

县级部门明察暗访或督查发现存在卫生问题

3

小区道路、楼梯通道清洁

1

绿化带保护

1

公共照明、路灯共用设施修复

1

粪池外溢或下水道堵塞及时疏通

2

治安防范

(违章建筑)

小区内发生盗窃事件

5

保安人员值班期间擅自脱岗

1

小区电梯使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10

电梯及时年检

10

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制止

2

业主投诉违章建筑

2

资质信用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有资质证书

3

按时参加资质考核检查

2

     

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资质信用

责令整改后情况

3-5

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2

及时整改情况

2

物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变更后及时申请信用档案或其它登记信息变更

1

物业企业资质考核被确定为限期整改、暂缓办理资质

手续

1

以后每个限期内整改情况

1-3

承接查验

按照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2]65号)有关要求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

5

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2

将承接查验接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2

因物业交接不清或承接查验手续不详、事项不明,造成责任纠纷,给业主或项目管理造成影响

2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7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