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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14-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4-03-31
文号: 灌海渔发﹝2014﹞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加快提升我县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监管系统服务能力,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海域[2014]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2014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关于印发《2014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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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提升我县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监管系统服务能力,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4省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海域精细化监测,积极推进海域管理信息化建设,突出重点,务实创新,规范管理,努力提升我县海域动态综合管控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开展用海企业和涉海企业的调查工作,在原有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更新,充分利用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网络系统,结合海洋经济运行监测需求,为海洋经济核算和评估系统业务化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二、推动远程综合监控升级改造

    立足实际,本着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中心计划与中国移动灌南公司等有关单位合作,对原有视频监控点进行升级改造,采用B\S结构,通过高倍远程视频摄像头,将直接采集到的信号通过TCP/IP协议在广域网上传输,并进行实时显示,不间断的进行数字视频存储及历史图像数据进行检索和回放,主要做好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问题沟通协调等工作,整个系统升级改造预计将在9月底完工并投入运行,系统建成后,将及时集成至省市平台,实施信息共享。

    三、协同联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与县海监大队紧密合作,积极参与配合海监开展监测,将监测中发现的疑点疑区信息,经确认后,及时反馈给海监,并将项目执法检查与违法用海项目的立案查处与行政处罚结果反馈至监管中心,录入业务系统,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四、强化动态监视监测数据应用

    定期开展海籍调查,协助完成本辖区无人机航拍任务,全面掌握辖区用海状况,动态更新用海涉海企业的权属、位置、面积等相关要素信息,及时更新地面监视监测数据,定期发布数据报送质量,做好在线监控平台系统维护,制作发布动态监视监测成果,保持系统运行顺畅,充分发挥单位自身技术优势。主动做好本级区域用海涉海项目调查、监测、核查和数据更新,形成分析报告,提交成果应用。

    五、提升管理决策技术服务能力

    积极协助局海域股做好灌南县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充分做好海域权属数据入库关,强化用海申请数据技术复核,加大与海域专题数据校验力度,出具复核报告,提高项目审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形成常态化。完善审批配号流程,规定时间完成统一配号、围填海计划台帐建立、海域使用统计及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及时处理问题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六、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水平

    健全和完善网络设备管理使用、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使用、资料管理制度等方面规章制度。做好海域动态监管数据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正常,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及数据资料保密自查,及时维护专网网络设备,做好宝利通视频会议系统软件升级工作,确保网络和视频会商系统使用畅通。

    、加强动态监管技术队伍建设

    加强中心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基础数据处理与应用、测绘基础理论知识、超图软件应用及宗海图绘制、GPS演示与操作、进一步提高在统一配号、围填海计划台帐建立、海域使用统计、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能力,抓紧做好测绘资质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动态监管各方面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营造科学管海用海良好氛围 
认真开展海域法等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工作,并把《灌南县海洋功能区划》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为海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海洋功能区划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世界海洋日宣传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车、展板、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营造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海洋开发保护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用海人的法制意识,自觉维护用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