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人社发〔2014〕50号
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办发〔2014〕7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依据《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二、各单位严格对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情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彻查,摸清“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行为方式、起止时间、金额总数等,填写《“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吃空饷”人员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吃空饷”人员处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4)、《“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在编不在岗”情况统计表》(附件6)、《在编人员花名册》(附件7)、《离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8)、《专项治理工作清理相关文件情况统计表》(附件9),提交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正式填写相关表格(要求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连同各部门(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措施;对专项治理工作建议等)等书面材料各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档)于11月12日前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对象和具体处理办法,须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身份证信息不作为公示内容,下同)。公示须设立举报电话,除公布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外,各部门(单位)还须公布县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电话。对查出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有变化的,须再次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直党群系统人员和县政府系统科员级及以上人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县政府系统科员级以下人员。
联系方式: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咨询电话83968203 邮箱zzbzgk2010@163.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电话83968835 邮箱gnws1978@126.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83968833 邮箱2256974101@qq.com。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