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4〕40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灌南县住建系统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6日
灌南县住建系统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灌南县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安办〔2014〕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县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以建筑施工、燃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破坏损害天然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二)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职责分工
(一)燃气管道。破坏损害城镇燃气管道设施的;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
责任科室、单位:燃气办、公用事业科
(二)建筑施工。(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未批先建的;(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资质进行施工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
责任科室、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
1.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2.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要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安委办备案,并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县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督促,及时汇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各相关单位将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26日下班前报送安监站(联系人:孙育林,电话:83233998)。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