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实现河道资源长效管理、长期发挥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6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孟兴庄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士富 镇 长
副组长:陈连师 人大主席
成 员:孙伟民 派出所张
韩增翠 财政所长
袁崇成 土地所长
王刘洲 农经站长
花建华 水利站长
杨卫东 农技服务站中心主任
吴需伦 民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镇“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孟兴庄镇水利站,具体负责“河长制”实施的统筹协调、检查通报、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花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子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