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灌办发【2011】6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并成立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卢凯富 党委书记
副组长:于 凯 纪委书记
成 员:贾 军 副镇长、纪委委员
张金龙 组织委员
毕 翔 财政所长
中共灌南县百禄镇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