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人口计生发[2012]1号
关于下发《灌南县人口计生系统2012年新闻宣传与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委各科室(站)、计生协会:
现将《灌南县人口计生系统2012年新闻宣传与信息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2年委各部门新闻宣传和信息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2年乡镇新闻宣传和信息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2年2月3日
灌南县人口计生系统2012年新闻宣传与信息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口计生系统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提高稿件数量和质量,促进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制度比、规范化,以便及时准确宣传和报道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总结推广县乡形成的新典型、新经验。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及个人
考核单位为:乡(镇)计生服务站,县人口计生委各部门。
考核个人为:乡(镇)计生站及委各部门在岗全体工作人员。
二、稿件报送要求
1、宣传报道的内容要突出工作中呈现的新思路、新理念,采取的新方法、新措施,培育的新亮点、新典型,形成的新经验、新体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2、委各部门、各乡镇计生服务站要认真采编、撰写新闻宣传和信息稿件,做到及时、真实、准确,积极主动地向国家、省、市、县新闻媒体报道。所有稿件必须是专题正面反映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3、各乡镇、委各部门要及时将新闻宣传与信息素材或稿件报送委专用邮箱(gnjswxjk@163.com),以便掌握质量。
三、稿件计分细则
(一)新闻宣传
1、被国家级党报党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半月谈》、内参等)刊登的短篇新闻、消息得15分,专题、通讯(500字以上)(含图片)得25分,1000字以上通讯得35分。
2、被国家计生系统内报刊、杂志(《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刊登的新闻、消息得10分,专题、通讯500字以上(含图片)得20分,1000字以上通讯得30分,如被《中国人口报》头版头条刊登的,相应2倍加分,其它版头条刊登的相应1.5倍加分。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用的,视国家计生系统内报刊杂志相应给予2倍得分。非国家级党报党刊及计生系统内报刊、杂志刊登的,相应减半得分。被国家人口网登载的,视系统内报刊杂志相应1/2得分。被其它网站登载的,视网站对应报刊杂志1/4得分。
3、被省级党报党刊(《新华日报》等)刊登的短篇新闻、消息得10分,专题、通讯(500字以上)(含图片)得15分,1000字以上通讯得20分。
4、被省计生系统内报刊、杂志(《省人口计生工作简报》、《人口、理论、实践》、《江苏人口信息》等)刊登的新闻、消息得5分。专题、通讯(500字以上)(含图片)得10分,1000字以上通讯得20分。被省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录用的视省系统内报刊、杂志相应给予1.5倍得分。非省党报、党刊以及系统内报刊、杂志刊登的,相应减半得分。被江苏人口网登载的,视计生系统内报刊杂志相应1/2得分。被其它网站登载的,视网站对应报刊杂志1/4得分。
5、被市级党报党刊(《连云港日报》等)刊登的短篇新闻、消息得5分,专题、通讯(500字以上)(含图片)得10分,1000字以上通讯得15分。
6、被市人口计生工作简报刊登的新闻、消息得4分,专题、通讯(500字以上)(含图片)得6分,1000字以上通讯得8分,被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录用的,给予市计生系统内相应1.5倍得分。非市党报、党刊以及系统内刊登的,相应给予0.5倍得分。被市人口网登载的,视计生系统内报刊杂志相应1/2得分。被其它网站登载的,视网站对应报刊杂志1/4得分。
7、被《灌南日报》、灌南电台、灌南电视台刊登的短篇新闻、消息得1.5分。500字以上(含图片)得2.5分,1000字以上得3.5分。
(二)信息
1、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记4分,综合采用的记5分。被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批示的另加6分。
2、被省人口计生委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综合采用的记4分,被省人口计生委领导批示的另加5分。
3、被市人口计生委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记2分,综合采用的记3分,被市人口计生委领导批示的另加4分。
4、被县政务信息以及优化办、软办等采用的信息,每条得1分;被县人口计生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得0.5分。
委机关人员原则上不得两人(含两人以上)合署挂名,确需联合的,得分记给第一人。全县人口计生系统所有人员写的专题计生稿件(信息)全部按考核办法记分。系统内与系统外合署的,系统外人员排在第一位的,记分归系统外人员(视系统内人员一样记分),系统内人员不记分,但记入完成数。
(三)严格稿件考核
1、考核按年度考核。
2、凡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委各部门以及个人,一般不参与先进评比。
3、新闻宣传和信息考核坚持按月统计上报制度,每季度凭用稿原始报刊(电台、电视台凭用稿通知和原始底稿)兑现奖励一次,并通报乡镇单位排名情况。年终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兑现的标准是:每分20元计算。
4、弄虚作假、报道失真造成负面影响的,不仅追回奖励资金,还要追究写稿人责任。
附件1:2012年委各部门新闻宣传和信息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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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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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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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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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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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冬环 刘祝青 朱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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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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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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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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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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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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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福 丁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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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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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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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汉勤 潘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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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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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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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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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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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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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波 殷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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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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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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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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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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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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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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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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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2年乡镇新闻宣传和信息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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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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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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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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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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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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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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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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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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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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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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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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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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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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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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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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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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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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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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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兴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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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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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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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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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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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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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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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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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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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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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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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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