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现将《灌南县残联2014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2月27日
县残联2014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增强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有关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县残联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业务表现和创新创优情况。
二、考核依据
(一)公共考核内容:信息宣传、群众评议、领导评价、考勤情况等。
(二)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县残联印发的《年度工作要点》,总结个人职责完成情况。
(三)单项工作考核制度。
(四)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残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实施,成员如下:
组 长:周涤非
副组长:徐华东于祥民
成 员:史爱民 高其武 洪礼芹 石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史爱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和督察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标体系的确定和考核结果的审定工作。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对相应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认定以及年度工作的自查总结。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力求客观、准确反映工作状态,评出实绩。
(三)公开透明、全面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并做好群众查询和答疑解释工作。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
(一)基础工作(50分)。
1、工作成果:按时完成所在科室《年度工作要点》的工作内容,完成上级部门的业务考核(30分)。
2、工作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技能、计划管理能力和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创新工作方法(10分)。
3、工作态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协同合作,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5分)。
4、积极维护单位形象,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5分)。否则,不得分。
(二)重点工作(10分)。根据县残联年初工作目标,各科室申报重点工作事项,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考评。
(三)信息宣传(10分)。根据《县残联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各科室每年须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发表信息宣传文章10篇以上(办公室20篇)。每增加1篇,署名作者计1分,满分10分。
(四)民主评议(10分)。在年终时,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按照“优秀5分、合格3分、基本合格2分、不合格0分”进行10分制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领导评价(10分)。由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评定,平均值计入总成绩。
(六)考勤情况(10分)。工作日考勤5分,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活动考勤5分,含集体学习、义务劳动等,根据活动次数和出勤情况折算。
六、奖惩兑现
二 (一)绩效考评结果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作为确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依据。(二)对各乡镇残联的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全面工作特出的,分别设 “残联工作年度特等奖”,“ 残联工作年度一等奖”,“ 残联工作年度二等奖”。对共性、个性、特色工作等单项工作突出的可以设 “残联工作年度单项奖”。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综合考核结果按名次排队公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由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为两个档次,各占50%,考核人数为奇数时,一档职工为奇数。二档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乘以2%,平均分配给一档职工;二档职工实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乘以98%。
七、本方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抄送:县人社局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