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各下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苏发〔2013〕9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连发〔2014〕7号)和《中共灌南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灌发〔2014〕5号)精神,县残联理事会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涤非 县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徐华东县残联副理事长
于祥民 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史爱民 县残联办公室主任、康复中心主任
洪礼芹 县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高其武 县残联综合科主任
袁 莉 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
王亚东 县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石 民 县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办公室,史爱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3月2日
抄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