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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10409041/2014-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14-04-02
文号: 灌残发〔2014〕1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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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扶贫基地示范作用,带动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县残联研究制定了《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442

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和《江苏省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办法》精神,为加强我县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扶贫基地是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残疾人扶贫基地要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目的,以“重实效、可持续、上规模、广覆盖”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基地的引导、培训、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农村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二、县级扶贫基地的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基地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或实体,场所固定,合法经营;有产业优势、有技术支撑、有经济效益、有示范效用,扶残助残成效显著。

2、经基地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县政府当年规定的脱贫标准。基地对于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要签订用工合同,残疾人通过劳动取得合理的报酬,有条件的基地要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

3、基地能为残疾人提供技术指导、岗位培训等产、供、销配套服务。

4、基地与县残联签订创建协议,基地建有适合残疾人生产劳动的无障碍设施;在基地主出入口处悬挂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标牌,醒目位置设立宣传公示栏。

5、基地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有可供残疾人培训的场所设施和实习场地。经基地培训的残疾人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6、基地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账目清楚,档案完整齐全。

(二)相关标准

1、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或生产大棚在10个以上(食用菌棚5个以上),单棚面积不低于1亩;或年养禽5000羽以上,或年养畜500头以上,或水面养殖面积在100亩以上,或其它规模较大的特种养殖;或生产加工基地,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有长期在基地就业和从业的残疾人5人以上。

2、基地就业从业的智力、精神类残疾人,1人按2人计算。

三、县级扶贫基地的申报及审批

符合县级扶贫基地申报条件和标准的经济实体于每年630日前,按照逐级申报原则,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基地简介、发展规划及运营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材料;

2、《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批表》;

3、基地与县残联签订的创建协议;

4、基地扶持残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扶贫基地与残疾人签订的扶持协议书(合同)等;

5、基地扶持残疾人名册及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县残联。已申报省、市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经济实体不在申报范围。

四、扶贫基地的考核

县内各级残疾人扶贫基地主要由县残联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1、扶贫基地建设情况:是否符合标准及要求;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程序;安置、扶持残疾人数是否属实;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收入状况等资料是否齐全。

2、扶贫基地运作情况:扶持资金的落实;扶贫基地的实际运转和生产经营状况及综合效益;以及残疾人是否切实增加收入,实现真正脱贫;残疾人权益保护以及各项合同、协议的执行等。

3、县残联每年对扶贫基地进行一次审验和评选活动,对审验合格和扶贫成效突出的扶贫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存在以下行为或问题的考核不合格:

1、扶贫基地生产的产品、经营活动以及经济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

2、安置就业的农村残疾人不能正常参与生产劳动,且工资收入、劳动保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对残疾人生产劳动、技能培训、产品销售等帮扶措施不力,造成残疾人利益得不到保护或造成损失的。

4、不能很好地履行扶持残疾人协议责任,补贴资金使用严重违规。

5、不能如实准确记录和反映实际安置带动农村残疾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奖励的。

星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不再予以扶持。

五、扶贫基地的扶持及管理

1、扶贫基地建设和运行资金以自主投入为主、残联补贴奖励为辅。县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补贴奖励扶贫基地,对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给予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补贴。

2、为残疾人扶贫基地提供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并安排相应贴息资金。

3、推荐申报省、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经济实体,县残联也将给予相应补贴。

4、对申请扶贫基地的经济实体,在审验或日常检查中未过关的,县残联将收回补贴资金,并转介到其它审验合格的经济实体。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要把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规范管理,注重效益。要定期对残疾人扶贫基地实际运转、资金贷款、综合效益、残疾人安置帮扶、扶持服务协议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绩效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管理,鼓励基地创新发展,创造效益。

3、明确责任,加强指导。残疾人扶贫基地接受各级残联的指导和检查,基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残联不得为残疾人扶贫基地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扶贫基地的民事纠纷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批表

   2、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名册

附件1

灌南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批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生产经营

项目规模

种植面积

生产大棚

年养禽(畜)

万羽(头)

水面养殖

特种养殖

年销售收入

万元

基地现有人数

其中残疾

人 

安  置

辐射带动

基地投入情况

万元

基地承诺

 以上各项数据资料真实、准确。

                                     法人签字:

年  月 

扶持残疾人

项目计划

乡镇残联

对扶贫效

果的评估

                                               (公章)

 

   

县残联
审核意见

                                               (公章)

 

   


附件2

灌南县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名册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残疾类

别等级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扶持项目

及规模

扶持前

人均年收入

扶持后

人均年收入

备注

扶贫基地负责人签名(盖章):               乡(镇)残联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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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