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2〕1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4 年8月底前,结合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失业调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施实名制登记管理,并录入江苏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综合业务系统,为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奠定基础。
二、实施步骤
(一)配备管理员
为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每乡镇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原则上由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具体负责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管理工作。
1、管理员条件
从事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管理员职责
乡镇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信息汇总和录入,做到每季度一次汇总,每年最末一周前进行全年信息汇总。
(二)开展调查摸底,及时录入系统
针对已办理二代证的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残疾人开展入户调查,完成各项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同时要紧密结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对社会各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培训情况进行调查,努力建立数据准确、覆盖面广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就业培训状况档案,并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督导检查
县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将对各乡镇数据录入情况和系统应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各乡镇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是制定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定管理人员,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
各乡镇要根据实施步骤的安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已录入的残疾人就业和培训资料应尽快补充完善,同时加快新增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三)加强考核、动态管理。
残疾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是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重要考核内容,省、市残联就管中心将对各地信息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对系统中已有信息的残疾人,应定期跟踪了解他们的就业培训状况,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四)掌握情况、完善服务。
各乡镇在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系统数据的分析,从中了解和发现问题,掌握残疾人职业培训与就业的需求并及时上报县残联就管中心,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努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6月20日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