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县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 通 知
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为进一步落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传3月28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灌南县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宣传环境,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再上台阶。
灌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灌南县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广泛开展省、市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环境宣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宣传省实施的单独两孩政策。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成就的宣传。大力宣传我国长期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在新形势下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必要性;大力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重大意义。
(二)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宣传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时间、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等具体条款;引导群众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减缓生育集聚压力。
(三)深入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开展再生育孕前优生知识的宣传,积极引导她们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大力开展少生优生的宣传;大力开展关爱女孩的宣传,倡导社会男女平等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平稳发展;大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增强人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口均衡观念。
五、活动形式
(一)媒体宣传
1、在《灌南日报》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灌南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灌南新闻》有问必答、领导电视讲话等宣传,灌南广播电台设立与听众互动栏目,县人口计生网进行政策宣传和专题报道。
2、编制手机短信2万条,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渠道开展政策实施宣传。
3、举办计生政策直通车,为群众宣传计生政策,释疑解惑。
4、开展征文竞赛活动。各乡镇围绕婚育新风、关爱女孩等典型事迹,分别上报县人口计生委不少于1500字的2篇征文。各乡镇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投稿不少于4篇。
(二)社会宣传
1、制作宣传展版,主要宣传单独两孩政策法律条文修改原文。
2、制作宣传折页,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及孕产保健知识。
3、县乡组织街道(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4、启用县淮海剧团、民间文艺团体编演含单独两孩政策的计生文艺节目。
(三)环境宣传
1、利用县人口计生委LED电子屏,开展政策宣传。
2、充实宣传单独两孩政策的海西人口文化园、英雄广场等宣传阵地内容。
3、各乡镇新建人口文化广场不少于2个,乡村要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单独两孩政策宣传的重大意义,结合乡镇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活动安排,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宣传活动圆满成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强化对单独两孩政策宣传的领导。要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把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
(三)严格正面宣传。要全面准确、语言规范,符合科学、符合政策,数字要准确,数据要有出处,决不能发布没有依据的信息,做到讲真话、树形象、不添乱。
(四)认真做好总结。各乡镇将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于2014年5月1日前,报县人口计生委宣教科(电子邮箱:645401@163.com、13655124607@163.com)。县人口计生委将对各乡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纳入全年系统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