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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4-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04-14
文号: 灌人口计生发[2014] 2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连人口计生委[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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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站:

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连人口计生委[2014]24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 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灌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关于在全市开展“携手365,幸福进万家”

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局),市开发区计生局,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社会事业局,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以“携手365,幸福进万家”为主题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挖掘我市幸福家庭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幸福家庭建设工作走向纵深,营造更加和谐浓郁的人口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50个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100个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

二、评选条件

(一)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标准(见附件3)

(二)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标准(见附件4)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连云港市“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 侍启顺

副组长: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宝萍

        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        胡忠霞

组 员:市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处、流动人口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市计划生育协会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胡忠霞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联络协调、汇总评选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相关系列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按照“乡镇推荐、县区初评、市级定评”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实施。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2014年4月10日-4月25日):乡(镇、街道)推荐上报候选示范村(居)、示范户材料;

(二)初评阶段(2014年4月26日-5月5日):县(区)组织初评,并上报参加市级评选示范村(居)、示范户的材料;

(三)定评阶段(2014年5月6日-5月14日):在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各县(区)上报候选家庭;市“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示范村(居)、示范户进行定评,确定市级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示范户。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对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具有示范带动效用的先进典型选好、评好。推荐表彰的村(居)、示范户要求事迹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各县(区)需按时上报以下材料:

1、推选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名单及材料(2000字以内)。

2、推选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名单及材料(800字以内)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材料请于2014年5月5日前报送市“携手365,幸福进万家”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郝启利,联系电话:80689216,邮箱: lbxggy163.com(或市QQ宣教群)。

附件:1、幸福家庭建设示范县(区)标准

2、幸福家庭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3、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标准

4、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标准

      5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申报表

连云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附件1

            幸福家庭建设示范县(区)标准

1、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将幸福家庭建设工作纳入当地总体工作规划、人口目标管理考核目标。政府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目标和评估标准。创建工作有总体规划、序时进度和年度考核。全面开展幸福家庭示范创建活动,村(社区)级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覆盖率达95%,8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示范标准,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2、家庭人口文化形成特色品牌。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形成契合地域文化和人文环境的人口文化宣传品牌,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反响良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有常年性主题活动,有广泛社会影响。人口文化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一批人口文化园区精品工程。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学校、人口文化讲坛的建设规范有序,人口文化示范单位、示范街区、示范户创建活动卓有成效。

3、“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形成规范。乡(街)、村(社区)两级规范形成“宣传倡导、依法行政、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村民自治”长效工作机制。村(社区)级普遍实现“六个有”:人口计生文化基础设施基本覆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全面落实,“世代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生育关怀行动”特色鲜明,诚信阳光计生“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有效推进,涌现一批幸福家庭创建示范典型。

4、人口计生整体工作全面达标。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规范,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低生育水平长期保持稳定。出生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等指标达标,世代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全面实施,信息化和队伍职业化达到目标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情况,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附件2

幸福家庭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一、示范乡镇标准

1、计生政策落实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准确宣传现行的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落实党的现行生育政策、自觉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等指标达标。全面兑现计生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及其他各项奖励、优惠、救助等制度,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有一批生育关怀帮扶项目,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2人口文化建设好。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载体创新。建有地方特色的人口文化园区精品工程等宣传硬件设施,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宣传栏、人口文化网站、人口文化屋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依法行政管理好。镇村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级普遍开展“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落实到位。不弄虚作假,不虚报瞒报有关数据。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无非正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事件发生。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依法征收和管理社会抚养费,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工作纪律情况

4、技术服务开展好。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实现镇村级“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无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大月份引产现象,无性别选择现象。

5、幸福家庭创建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创建意见,组织创建活动,村级创建工作覆盖面达100%,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示范街道标准

1、计生政策落实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现行的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落实党的现行生育政策、自觉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等指标达标。全面兑现计生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及其他各项奖励、优惠、救助等制度,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2人口文化建设好。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载体创新。建有地方特色的人口文化园区精品工程等宣传硬件设施,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宣传栏、人口文化屋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依法行政管理好。街道、社区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落实到位。不弄虚作假,不虚报瞒报有关数据。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无非正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事件发生。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工作纪律情况

4、技术服务开展好。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实现社区“世代服务岗”全覆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无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大月份引产现象,无性别选择现象。

5、幸福家庭工作创建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创建意见,组织创建活动,社区创建工作覆盖面达100%,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附件3

幸福家庭建设示范乡(居)标准

一、示范村标准

1、领导重视到位。村两委会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工作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政策符合率100%。

2、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有一批带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创业致富的生育关怀项目,计生女孩户在生产、生活上得到优先扶持,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3、阵地建设到位。建有村世代服务室、人口文化广场(大院)、人口文化书屋(图书角)、人口文化宣传栏、会员之家等,并发挥阵地作用。

4、宣传服务到位。90%以上群众得到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群众对生殖健康相关知识、人口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5%。已婚育龄妇女享受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率达到95%,避孕药具领取率达到100%。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村民自治到位。实行计生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发挥作用。村计生协会积极参与计生村民自治。实行计生村务公开,计生重要事项村(居)民家庭知晓率达到95%。

6、信息管理到位。人口计生信息准确及时,便民服务及维权措施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服务管理率达90%以上。

二、示范社区标准

1、领导重视到位。社区两委会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工作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政策符合率100%。

2、宣传倡导到位。开展宣传倡导服务,将人口文化宣传融入到社区文化,组织经常性的群众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大力弘扬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推动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3、阵地建设到位。社区公共服务设有“世代服务岗”、人口文化广场(大院)、人口文化书屋(图书角)、人口文化宣传栏、会员之家等,并发挥阵地作用。

4 信息管理到位。人口计生信息准确及时,便民服务及维权措施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服务管理率达90%以上。

附件4       

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标准

1 文明守法家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辖区的有关制度规定;家庭成员思想文明、行为文明、生活文明、生育文明;作风正派,诚实守信,遵章守纪;自觉破除陈规陋习,信奉科学,不迷信;着眼社会,立足家庭、楼群和社区,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市民。家庭成员无不良行为记录。

2健康活力家庭家庭成员身心健康,掌握健康营养、儿童保健、青少年心理辅导等知识,知晓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主动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优生筛查,积极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积极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生活方式、生活品味文明健康。

3科学优教家庭”:实行计划生育,重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子女全部完成义务教育,并积极参加各类高等及职业教育;家教有方,家庭有学习氛围和文化气息,子(女)学历有一位在本科以上。

4创业发展家庭勤劳致富,合法经营,科学兴业,积极发展家庭经济;勤俭节约,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关心并带动邻里特别是贫困计生家庭共同致富。

5爱心奉献家庭家庭成员爱国爱家,爱岗敬业,明礼诚信,慈爱和善;邻里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热心公益活动,关心和参与全市性的争创活动,学雷锋、做好事,社会形象良好。

6 团结和睦家庭家庭关系融洽,男女平等、夫妻恩爱、婆媳和谐、子女孝顺、尊老爱幼;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谅,自觉维护家庭的完整与尊严;居家养老,无空巢空巢问题解决得好。

7魅力新市民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成员热爱流入地、关心流入地的发展;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融入并有效参与当地建设,努力创业进取;关心和参与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流动人口中具有表率作用。

8 坚强勇敢家庭家庭成员意志坚强,对家庭始终充满希望,敢于承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能够正视和面对重大伤病和困难,不退缩、不气馁,同甘共苦,勇于战胜。

附件5

连云港市“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户申报表

户主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幸福家庭类型

家庭住址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与户主关系

职    业

(可另附页,不少于800字)

所在乡镇

(街道)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人口计生委(局)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口计生

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