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全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站:
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全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连人口计生委[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全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灌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
全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局),市开发区计生局,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关于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全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4年度幸福家庭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打造“和谐计生”、
“幸福计生”,为建设“幸福港城”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连云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关于深化“携手365,幸福进万家”
全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人口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携手365,幸福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连人口计生委〔2013〕4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携手365,幸福进万家”为主题,以家庭发展为主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和家庭发展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积极打造“和谐计生”、“幸福计生”。
二、主要任务
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依托“宣传倡导、健康服务、政策支撑”三大平台,深入实施“文明建设、健康促进、优孕优生、优育指导、致富发展、困难救助”六项工程。紧紧围绕“人人健康、家家幸福”的创建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发展扶助、和谐家园推进和家庭文化建设等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六进农家”、“五进社区”等惠民工程,切实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年内,在全市推出50个市级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100户市级、1000户县(区)级、10000户乡(镇)级“互敬互爱、健康快乐、善育重教、创业发展、奉献社会”的幸福家庭典型,争取1个县区纳入全省第一批幸福家庭建设项目县。
三、工作内容
(一)助推文明倡导,强化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新风尚•新家园”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新型人口文化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进家庭等“六进”活动。着力抓好“六个一批”婚育新风项目建设,即:组建一批婚育文明宣传志愿者队伍、打造一批家庭人口文化宣传精品、创建一批亮丽的人口家庭文化景苑、培育一批幸福家庭建设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和示范户。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宣传一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典型,凝聚和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全市继续打造渗透式、融入式、嵌入式户外宣传环境,推进和完善“园”、“校”、“街”、“路”、“栏、“牌”等人口文化设施建设,精心打造2-3个高品位的人口文化园。
举办“寻找幸福密码”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月系列活动。9月—10月,结合省、市、县联动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各县区根据各地实际,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美丽语言,倾听家庭幸福声音”微感言征集、“幸福家庭,温情故事”征集、“幸福家庭,心灵驿站”大讲堂、 “寻找幸福瞬间”随手拍、“巧手扮靓幸福家庭”手工作品展、“幸福家庭健康直通车”等活动,以此来宣传弘扬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家庭观、幸福观、性别平等观。
深入实施“关爱女孩,尊重女性”行动。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为重点,实施关爱女孩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等“五项工程”,让女孩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女孩家庭的幸福感。加大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两非”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形成打击“两非”的浓厚舆论氛围。指导基层继续开展“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组织志愿者对贫困地区女孩开展一对一的长期公益性帮扶。
(二)助推健康促进,实施全程生命关怀和家庭公共服务全覆盖
举办“青春飞扬,健康同行”主题系列活动。与宣传、教育、卫生、共青团、未保委等部门联合,开展“青春健康故事汇”、“青春健康微感言”、“青春健康随手拍”、“青春健康大讲堂”、“青春健康我来帮”“五个一”活动,强化青春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以塑造健康的青春期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健全完善计划生育15分钟公共服务圈。以药具发放信息化管理为龙头,加快推进家门口的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在城区育龄群众步行15分钟内能够达到办理(受理)地点,享受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和生殖健康咨询、办证验证、免费避孕药具领取、维权投诉等日常服务;通过日常交通工具,在15分钟内能够达到专业机构,接受避孕节育手术和查环查孕等技术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免费服务。
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提升年”工程。 “关怀关爱”活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保障经费,基扎实开展本项目免费服务落实率100%。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在灌南县组织实施开展留守儿童健康促进试点项目。
(三)助推优孕优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组织开展“再生育全程技术服务行动”。根据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高龄产妇增多,终止措施、流产、再生育行为增多等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建立档案,落实分级负责、全程服务,对重点人群实施关怀扶助。切实解决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再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全面开展再生育全程关爱服务。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制定落实《全市优生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努力实现婚前检查、孕前检查项目一站式服务模式和孕前、孕产期及新生儿筛查“一条龙”服务体系全覆盖。全年完成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和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高危人群、特殊人群孕期筛查、产前筛查等早期干预率达到95%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失独夫妇等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实验室质控体系达标率、室间质控合格率100%。全市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逐年下降。
(四)助推优育优教,开展0—3岁早期教育
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关于开展科学育儿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育儿指南》等文件要求,规范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使婴幼儿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搭建早教服务机构,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和完善以早教基地为龙头,早教指导所为依托,早教服务室为拓展面,公办性服务机构与民营性服务场所相结合的早教服务网络,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共同构建覆盖全社会、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的现代早教服务平台。与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苍梧晚报》等单位联合举办第八届“东方爱婴杯”幸福宝贝五项全能大赛;制作发放各类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宣传品,进一步推动全市早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助推致富发展,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生育关怀专项基金,创建生育关怀帮扶基地,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实施生育关怀行动-思源工程、博爱工程,推进关爱留守儿童项目,广泛开展“连心牵手-爱心帮扶”系列活动。开展思源工程,为考取大学、研究生的独生子女,每人提供2000元-5000元奖励助学金。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组织实施“博爱工程”,积极为0-18周岁孤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大力推进独生子女创业示范基地、关爱女孩示范基地、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实施帮扶,有效提升家庭致富发展能力。建立市县乡三级生育关怀基金;年内创建5个市生育关怀基地,争创1个省级示范基地。
(六) 助推困难救助,改善困难计生家庭生活水平
认真落实各项奖扶政策的落实工作,及时兑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等政策,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时限发放奖励扶助金;进一步落实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推动政策全覆盖,逐步将奖励对象拓展到城镇无业人员。稳妥推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保险工作;积极筹集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困难户、家庭困难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等困难群体给予相应的扶助。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层推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深化幸福家庭建设工作作为全年计生工作的一项重点抓紧抓好。各地要制定切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列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项工作牵头处室在一季度完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二至四季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并督促各县区落实方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注重调研、贴近群众。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区)联动,开展“百、千、万”(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走访调研和“十个一心连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村居,联系1名困难学生,联系1户幸福家庭示范户,联系1户计生困难家庭,促建1个生育关怀基地,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记下1本民情日记,召开1次民情恳谈会,撰写1篇调研报告,帮助解决1件信访积案),问计于民,与基层计生干部和广大群众“一同想”、“一块干”。
(三)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逐步扩大“携手365,幸福进万家”活动的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多举措、多途径制定、完善有利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美满的具体政策措施,使广大计生家庭普遍受益。
(四)培育典型,扩大效应。各县(区)要以幸福家庭各类典型创建为抓手,强化典型意识,注重选树典型、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辐射效应,并以典型引路,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